被曝私人办公室内发现涉乌等机密文件 拜登:惊讶******
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10日报道,消息人士称,去年秋季,在拜登以前的私人办公室内发现其任美国副总统时期的10份机密文件,包括美国情报备忘录和简报材料,涉及乌克兰、伊朗和英国等议题。
拜登对此回应说,他对在华盛顿智库的办公室内发现的机密文件感到惊讶,称并不了解文件内容。
图片来源: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报道截图拜登私人办公室内发现涉乌等机密文件
这一消息最初是由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报道,该媒体援引消息人士称,拜登任美国副总统时期的约10份加密文件,出现在智库“宾州拜登外交和全球参与中心”。白宫于1月9日证实了该消息。
CNN援引消息人士还称,这些机密文件的日期在2013年至2016年之间,装在三四个盒子里,里面还装有符合《总统档案法》的非机密文件。
据悉,办公室里的绝大多数物品都是拜登家庭的私人文件,包括有关拜登已故儿子博·拜登(Beau Biden)葬礼安排的材料和慰问信。目前尚不清楚装有机密文件的箱子中是否装有个人材料。
这些机密文件是在2022年11月2日,也就是中期选举前夕被发现。消息人士称,拜登的一名私人律师当时正在关闭拜登在华盛顿的这处办公室。律师看到了一个标有“私人”的文件夹,打开后注意到里面有机密文件。律师合上信封,打电话给美国国家档案和记录管理局。拜登的团队随后“非常谨慎地”移交了几个箱子。
美国司法部展开调查
一名执法部门消息人士说,美国司法部长加兰德已收到关于文件调查的初步报告,将决定如何推进调查,包括是否展开全面刑事调查。
美国检察官劳施(John Lausch Jr.)被曝已多次向加兰德汇报情况。不过,有消息人士说:“没有追加的说明会,但若有必要将举行。”
CNN报道称,就在1月9日,在墨西哥举行的外交峰会上,加兰德正巧与拜登坐在一起,记者们曾大声询问有关调查的问题,场面颇为“尴尬”。两人忽视了这些问题。
拜登:惊讶,我不了解
1月10日,拜登在记者会上表示,他对在华盛顿智库的办公室内发现的机密文件感到惊讶。
拜登说:“在得知有相关政府记录被带到那个办公室,我感到很惊讶。”拜登强调说,他不了解这些文件的内容。
CNN报道称,白宫已与主要盟友召开电话会议,解释围绕机密文件进行的调查,希望平息批评和质疑。两位知情人士说,一名白宫官员将这些文件描述为“不到十二份”,没有一份“特别敏感”和“情报界不太感兴趣”。
一位高级官员还在电话中重申总统的法律顾问是如何立即通知美国国家档案和记录管理局。但白宫的电话没有说明为什么当时或自2022年11月以来没有披露此事。
资料图:美国前总统特朗普。特朗普:FBI何时突袭拜登家?
拜登私人办公室内发现机密文件一事,引发共和党人密切关注。肯塔基州共和党众议员詹姆斯·科默 (James Comer)称,他计划向国家档案和记录管理局施压,以获取有关机密文件的信息。科默还致信档案局和白宫法律顾问办公室,要求不迟于1月24日移交文件和其他信息。
众议院议长麦卡锡没有明确表示,他是否认为众议院共和党人应调查拜登此事,但称当初对特朗普保留机密文件的反应受到“政治驱动”。“这只是表明他们试图与特朗普进行政治斗争。”
特朗普在社交媒体发文称,“FBI何时会突袭拜登的许多住宅,甚至是白宫?这些文件肯定没有解密。”
2022年8月8日,美国联邦调查局(FBI)人员突查特朗普位于佛州的私人住所海湖庄园,引发全美高度关注。在FBI查获的物件中,有超过1.1万份政府文件和照片,其中103份标有密级。但特朗普否认有不当行为。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